他哦了一声,一脸满不在乎的模样,眼睛却在偷偷打量傅云升另一只垂在腿边的手。
傅云升骨骼大,手指节也有些粗,看上去格外有力气。却又因为指节长,看起来格外像一件艺术品!
但这件‘艺术品’,显然是不完美的。
指节的皮肤上一些长年累月留下来的细小疤痕虽然已经淡化,长出新的皮肉,却依旧有些凹凸不平。
虽然那些伤痕在傅云升的手指上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是添加了一丝野性与狠厉的美感,但沈言秋看在眼中却仍旧是下意识皱起眉,觉得有些心疼。
他伸出手,一只手托着傅云升的手掌,另一只手则是摩挲着男人带着伤疤的指节。
睫毛轻颤后,他小声嘀咕着问:“这些疤又是怎么留下的?”
顺着沈言秋的目光,傅云升垂眼看过去,落在了自己的手上。他摇了摇头:“日子太久了,记不清了。”
傅云升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依旧是冷硬着。
他能活到现在这个岁数,靠的向来不是运气与偶然,而是他足够拼命,能努力活下去。
他小时候常年饿着肚子,比起身上的疤痕,显然活命能看到明天的太阳更重要。以至于他虽然知道自己身上有疤痕,却从未去在意过!
受伤在他眼中看来,更像是家常便饭的存在。
只要有命活着,忍一忍,过一阵子就能长出新的皮肉。
可今日一见到家里的小少爷盯着他手上的疤痕看,傅云升心里第一次升起了一种想要将自己的手藏起来的感觉。
沈言秋嗯了一声,不知想到了什么,面上不大好看。
他将自己修长细嫩的手伸过去,与傅云升的手并排在一起。
只是一瞬间,就让傅云升心里升起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秋秋,别看了”
房屋中,傅云升声音沙哑说了一声后快速抽回手。
正当他准备蹲下去为沈言秋穿鞋的时候,他的腰猛然被人抱住!
随着有些猛烈的动作,房屋里发出几声铃铛清脆声响!
看着小少爷毛茸茸的脑袋,傅云升手抬起又落下,有些不知所措。
试探着喊了一声秋秋,却发现小少爷抓着他腰的手收得更紧。
“傅云升,谢谢你”
沈言秋脸埋在傅云升腰间,声音从洗的有些泛白的布里传出来,显得格外的闷,声音都有些稀碎。
像是怕傅云升听不清,他甚至还特意吸了吸鼻子抬起头,对上傅云升的眼瞳。
“谢谢你”
就算是他的小铃铛再小,那也是金的!当铺老板就算急着脱手,也不可能做赔本买卖。
一想到傅云升拼命攒下来的那点金子都被拿去换他的脚链,沈言秋就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他也应当做些什么的。
生活的担子,不能全都让傅云升一个人扛
可他所学的那些东西在龙启国又用不上,他好像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行,只会拖后腿的累赘。
沈言秋没说话,却藏不住心事。
面色变幻间,傅云升已经在他面前温驯着蹲下身。
手里握着纤细柔嫩的皮肤,傅云升有一瞬间的出神。
他想,只是一点金子,他又不是没有。
就算都给他的小少爷花又怎么样?
他家小少爷这么娇气,就该是被他养在家里面的
思索间他余光看到了沈言秋墨玉般的眼里带着几分苦恼与担忧。
像是在为他们以后的生活做打算
傅云升垂下眼,唇角扬起旁人不易察觉的弧度。
小少爷想与他好好过日子,那肯定是心里有他。
既然如此,他方才想的那些事情,着实有些不应该
思索间,傅云升手中的动作却没有停下。不过是几个呼吸间,他就已经熟练地为沈言秋穿好了鞋袜。
“秋秋,走吧,去吃饭。”
沈言秋昏睡了几个时辰,肚子确实有些饿了,于是缓缓站起身。
见傅云升伸手想要搀扶他,沈言秋拍掉他的手笑:“只是晕了一下,又不是七老八十的,搀着我做什么?”
要是傅云升没吭声,他倒是想任性地紧紧握住傅云升的手。
可他身体本来就弱,要是再被人搀扶着走,心里总有一种自己时日无多的感觉!
于是他手紧紧捏着自己的衣裳开口:“你在前面带路,我自己可以走!”
沈言秋的要求,傅云升自然不会反驳。
于是便默默转过身,带着他穿过树影斑驳的石板路。
沈言秋一边走一边四处望,发现眼前的院子很大。
院子的主人显然是很有闲情雅致的,甚至还在院子里栽种了不少竹子和各色的花。
另一旁也有不少菜,叶子上都干干净净,也没什么杂草,像是有人经常打理。
“这也是你的屋子?”
听着沈言秋的话,傅云升停下脚:“这是狗蛋家。”
见沈言秋眼中有着几分兴趣,他顿了顿:“秋秋,你喜欢这里?”
沈言秋迟疑了一下,抿着唇摇头:“也算不上喜欢,就是觉得日后搬来这边住,可以把房子好好修一修,院子也弄得大一些。”
“那些瓜果可以种得里屋子近一些,你做饭也方便,省着把你晒得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