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晖将散,晚风裹着米仔兰的香气吹过,将沈郁欢额头的碎发吹乱,景沅抬手将它们理顺。
“我之前问过你,梅园弄的事情,是因为我觉得,我们应该很早之前就认识。”
沈郁欢被她的话弄的云遮雾绕,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怎么可能呢?”
别看现在梅园弄已成为炙手可热的网红打卡地,昔日的外贸小店已摇身一变成了古着时尚单品的买手店,各种网红咖啡麵包店一排过去,处处透着一股商业气息。
然而,十几年前这里还曾是一片破败之地,鱼龙混杂。
景沅会出现在梅园弄的唯一可能,就是当年的景家打算买下梅园弄的地皮开发重建。
“我是说应该。”
景沅握着沈郁欢的手轻轻揉捏着,她没想唤起小姑娘沉睡的记忆,只是想要重建一次而已。
“想走一走你小时候走过的路,看看你小时候看过的风景。就当做是我们从前有认识过,我有点贪心,想在你人生的记忆里占据的多一点。”
沈郁欢鼻子猛地一酸,心脏像是被攥住般发紧,“可这里和从前不一样了怎么办?”
“没关系。”景沅抬手,捧着沈郁欢的脸,她的脸太小,被口罩遮掉了大半,“就当你是十三年前的小姑娘,再陪我走一次你的人生。”
沈郁欢呼吸一顿,心底软的一塌糊涂,她就说,景沅这样的人,说起情话来,她半点招架不住。
如果此刻不是在外面,她会想要吻她。
景沅指尖蹭过沈郁欢被墨镜遮挡下的皮肤,染上透明的湿意,目光似雾如霭。
“现在,可以告诉我,刚刚为什么不开心了吗?”
“没有不开心。”
沈郁欢的脸贴着景沅的手指蹭了蹭, 她并不是不开心,相反,和景沅相处的时光太过开心, 令她忘乎所以。
很奇怪,人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总是会无所畏惧。
当手中握到了一点什么的时候, 反而会变得畏手畏脚。
握住的越多, 就会越谨慎小心。
也越容易胡思乱想。
“只是害怕。”
沈郁欢轻叹一声。
“害怕什么?”
景沅的声音很轻。
夕阳沉下, 余晖尽消, 光线越发暗下来,她有些看不清墨镜后的那双眼睛,但她能想象的到小姑娘的模样。
不安的,胆怯的, 犹疑的。
和小时候一样。
“怕的很多, 怕我太沉闷让你觉得无趣。也怕我不够体贴, 让你嫌弃生厌。还怕我不够聪慧,给你添麻烦。”
不等景沅开口, 沈郁欢抬手环住她的腰, 将脸贴上她的肩膀, 小声道:“我知道你不会, 你当我是杯弓蛇影庸人自扰, 或者是演员的职业病。即便没有影的事情也会想象起承转合。而且,这世上从来不曾有什么不计较回报的付出,景总是商人, 又不是慈善家。”
她是真的查过。
查过景沅的消息, 虽然网络上零星几点,少得可怜, 都是在景氏集团的相关报道中。
为数不多的两篇景沅的访谈,内容也很短。
主持人曾问过景沅在慈善方面有没有想法,景沅当时回答:“没有,我没兴趣当慈善家。”
景沅抱着沈郁欢,想起那檔采访。
当时那个主持人那样问,是为了一个慈善机构来拉她的讚助,被她一口回绝。
她的确没有那个善心。从前没有,现在也没有,以后说不准,如果小姑娘想要积德行善,她不介意施恩布德。
景沅失笑一声,“我的确不是。”
怀里的人手臂紧了紧,又听到她继续道:“你上次见过的陈耀珏,从前也算得上一号风云人物,手底下的几个子女,倒是没少往慈善里投钱,孤儿院、养老院、红十字,一年到头也有上千万滚过。”
沈郁欢抬头,认真聆听的模样,十分可爱,令她忍不住手痒,捏了捏她软玉似的耳垂。
“那几千万里,多少真的用做慈善不可知。但陈家大儿子在外养的几个女学生都是从陈家讚助的孤儿院里出来的。二儿子在加拿大,利用养老院里的老人来帮国外的医疗机构做新药的试验。小女儿是慈善机构的主席,但她所有私人花销与帐单走的都是从慈善机构的帐面。”
景沅唇畔挂起一抹带着嘲讽的冷笑,“慈善不过是人性的遮羞布。”
她的灵魂也经不起审判,只是她不信神灵,更不在乎。
豪门圈子里骄奢淫逸是常态,钱多的几辈子花不完的时候,寻常的乐子取悦不了灵魂,就会寻求更尖锐的刺激。这类刺激滋生于黑暗,十分肮脏。
“你和他们不一样。”
沈郁欢将墨镜勾下来一点,认认真真看着景沅,她眼角还有湿意未干,但目光近乎虔诚。
令景沅忍不住吻她额头。
“好乖。”
小姑娘不记得了,所以才会觉得她不一样。
她手上沾过血,虽然判定了正当防卫,但她从未因此做过一次噩梦,没有一丝颤抖也没有任何情感波动,平静的不像是杀了人。